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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律师助理证的申领
受理机构: 区司法局
项目类型: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联 系 人: 越城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
联系方法: 延安路18号F楼306室 88329260
服务对象: 个人
办理时限:
收费情况:
设立依据: 《浙江省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管理规定》第六条
浙司(2009)52号文件第一条第一款第四项
受理条件: 律师助理
材料明细: 1、《律师助理证申请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
3、学历证明复印件;
4、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原单位辞职批文、退休证、失业证待业证或者所在单位同意其实习的证明;
6、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或者实习协议
办理流程: 1、申请;2、受理;3、审查;4、发助理证。
流 程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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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受理:
结果查询:
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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