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文件 越司〔2010〕4号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关于印发《二○一○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科室、司法所、下属单位: 现将《二○一○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要点通知 2010年1月28日印发 (共印20份)
二○一○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和“五五”普法工作的收尾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之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及“五五”普法总结验收、“项目推进年”组团式法律服务活动等工作主线,进一步强服务、促转型,强保障、促和谐,强基础、促稳定,强素质、增活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应有的努力。 2010年是“五五”普法的总结验收之年,要着力抓全区普法教育工作的总结检查和迎接省、市的考核验收。一要抓迎检。着重做好全区各镇街、部门面上工作的检查验收,重点做好区级层面和各镇街各类资料档案积累的督查,为迎接省、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的考核验收打好基础。区级层面拟重点完成“一碟、一册、一总结”迎接上级“五五”检查验收(即:制作一张全区“五五”普法工作介绍光碟,一册全区“五五”普法回眸宣传图册,一份“五五”普法工作总结)。二要扩影响。创新更多普法载体和形式,力争设计和组织一些有影响力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扩大“五五”普法总结验收的影响面,推进“大普法”格局的形成和全民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五五”普法工作划上圆满的句号。三要争创建。深化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和各类专项治理,继续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星级创建活动,力争再创建成功1-2个省五星级和市四星级基层民主法治单位。要结合全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创建,深化“法制宣传示范村”的创建工作,确保创建的示范作用。 1—2个司法所在规范化建设上实现新的突破。 0.8%和3%以内。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与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有机衔接,落实重点人员的重点管理,进一步探索归正人员就业、生活等方面帮教的有效方式,确保全区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1.提倡干事创业的正气;2.提倡和谐团结的正气;3.提倡迷事而不迷官的正气。 1.要强化坚定可靠的政治素质;2.要强化精湛浓厚的业务素质;3.要强化任劳任怨的心理素质;4.强化勇于改革的创新素质;5.强化严于律己的廉政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