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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做好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和国庆期间维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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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文件

越司〔201120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

关于做好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和国庆

期间维稳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司法所:

  为了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安康,实现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现就做好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和国庆期间维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维稳意识

  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和国庆期间,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做好维稳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增强做好维稳工作的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首要标准”,全力以赴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和归正人员监管安全目标的实现,共同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摸排调处矛盾纠纷,营造平安和谐社会环境

  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在“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指导下,对本辖区内的不稳定因素进行系统排摸,对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及时调查其发生原因,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对突出的矛盾纠纷,要定时、定人、定点,及时疏导调处; 对各类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纠纷、涉法涉诉信访等按照“深排细查、不留死角、不漏线索”的原则进行集中排查并上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隐患主动介入,运用积极有效的调解机制进行疏导、化解,严格控制矛盾纠纷激化升级。

  三、结合“三防”考核细则,着重开展“三项排查”

  一是各司法所要全面走访排查在册社区服刑人员,特别是经常跨区域流动、外出就业、就学等人员的思想行为和日常监管帮教情况,同时利用社区矫正GPS手机定位系统,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实时监控和跟踪,密切注意社区服刑人员的动向,严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二是要加强与人民法院及公安机关的联系衔接,节前进行一次社区服刑人员核对工作,对接收的法律文书和有关资料认真检查核实,严防社区服刑人员漏管;三是重点关注有暴力性犯罪史、有精神疾病、有再犯罪倾向及“三无”(无亲可投、无家可归、无业可就)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行为、矫正动态和日常监管帮教情况,并落实应急防控措施,严防社区服刑人员涉嫌再犯罪。根据摸排掌握的情况,各司法所要对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进行一次梳理,按分级管理的要求,根据不同的危险性程度,完善和调整矫正、帮教方案。

  四、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及时消除监管安全隐患

  各司法所要加强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形势的预测分析,有针对性地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加大帮教管控实施力度。通过个别谈话、训诫教育、心理辅导、上门走访等方式,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法制教育,认真做好心理疏导、矛盾化解和帮困扶助工作,使社区服刑人员以更加积极的态度认罪改造。要严格落实外出请假审批制度,特别是要控制外地户籍服刑人员在残运会和国庆期间外出探亲访友的请假审批。对严管级、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要进行随机点验,并利用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实时掌控其动向。对有安全隐患或倾向的重点人员,要积极协调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相应措施,防患于未然。对社区矫正监管小组成员进行一次思想再动员、责任再落实、任务再明确、职责再督查,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始终处于各级社区矫正组织的管控之中和视线之内,努力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地区。

  五、切实加强信息管理,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水平

  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残运会和国庆期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结合前阶段突发事件实战经验,完善现有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力量,不断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分析判断和快速反应能力。同时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畅通各层级、多层面情况通报与交流渠道,切实加强对值班人员的教育管理,确保值班通讯畅通,坚决杜绝因信息不及时、不对称影响或延误突发事件处置等现象发生。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司法维稳△通知

  抄送:市司法局,市矫正办,区委办、区府办、区委政法委。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办公室        2011926印发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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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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