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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开展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文    号:
正    文: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宣传部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                                                                                            文件

越城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越普法办〔20116

关于开展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

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党委、政府(办事处),区普法成员单位,区属各法律服务机构:

  今年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一年。根据区委、区政府转发的《越城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精神(以下简称“六五”普法规划)。“六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现就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二、时间安排

  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三、宣传重点

  加强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大力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大力宣传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六五”普法规划及相关内容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六五”普法规划及各级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四、主要活动

  根据中、省、市关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合城区实际,我区将主要组织开展以下“八个一”活动:

  (一)开展一次“六五”普法乡村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区、镇联动,整合资源,深入农村,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发放法律宣传册,解答法律疑惑,展示普法成果,开展为民服务,在乡村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

  (二)印发一批“六五”普法宣传明信片。结合宣传主题,印制一批普法明信片,向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发放,大力弘扬“普法是公益事业,普法是社会责任”的理念。

  (三)制作一批“六五”普法宣传展板。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为主题,围绕“普法知识问答、普法宣传启动、大普法格局、学法用法知法守法、以案说法”等内容制作一批宣传展板,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巡回展示,扩大“六五”普法影响。

  (四)举办一场“六五”普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讲座。聘请法律专家,在全区领导干部中开设依法行政专题讲座课,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能力,提高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五)组织一次公务员“六五”普法法律知识考试。以《宪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侵权责任法》、《人民调解法》和时事政治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全区公务员进行学法用法年度考试。

  (六)成立一支“六五”普法讲师团队伍。整合普法成员单位资源,成立一支“六五”普法讲师团队伍,深入机关、农村、社区、学校、企业、行业单位,开展全区性法律知识大宣讲活动。

  (七)编印一期“六五”普法宣传资料。由区普法办编印一期专题法制宣传资料,下发到各镇街、村、社区,引导群众学法、用法、知法、守法。

  (八)营造一次“六五”普法宣传大氛围。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在主要街道、社区、村口、路段、公共场所、机关等地悬挂横幅,张贴法制宣传标语。区新闻媒体、《普法依法治理专栏》、司法行政网、机关大院宣传窗、基层各法制宣传专窗专栏等宣传阵地全部启动,大力宣传,造势鼓劲。

  五、工作要求

  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设计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活动载体,精心组织,有效实施,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公交电视、楼宇电视等大众媒体,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要加强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通过组织法制讲座、知识竞赛和法律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提升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要整合社会资源,充分调动辖区单位、下属单位的积极性,共同参与法制宣传活动,为推进法治越城建设夯实基础。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区普法办。

  附件:1.“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口号

  2.越城区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情况上报表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宣传部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

越城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法制宣传  12.4活动通知

  抄送:市委宣传部、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区委办、区府办。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办公室       20111111印发

(共印35份)

附件1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口号

  1.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

  2.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平安越城建设”

  4.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6.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7.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8.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同法治实践相结合

  9.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10.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11.深入宣传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12.深入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学法守法意识和维权能力

  13.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14.学习宣传宪法,推进全区法治化进程

  15.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观念,执政为民的观念,依法行政的观念,依法维权的观念

16.广泛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17.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8.依法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19.弘扬法治文化 传播法治文明
20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附件2

越城区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

宣传活动情况上报表

组织单位

活动时间

活动主题

参与人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主要活动内容:(附图片)

备注:请各镇、街道,区普法成员单位于1220日前上报此表到区司法局宣教科。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1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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